上海市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設計方案評估
根據上海市水務局文件,對于月用水量5000?(含5000?)以上的建設項目(除機關、事業、團體、普通中小學、和民政福利機構以外),必須落實節水設施建設的“三同時、四到位”;建設單位應當將節水設施的設計篇章、節水設施評估報告報送計劃用水管理部門審核。
節水評估的目的
(1)采用事前控制的方法,把節水管理的“關口前移”,在項目設計階段就防止落后的用水技術和設施的存在,將能源和資金的損失,以及水資源的浪費杜絕在項目的建設之前,推廣應用先進的節水技術,保證項目建成使用后能夠合理有效地利用水資源。
(2)使項目在決策研究過程中,充分考慮項目本身的用水設施設計方案是否合理,各項用水設施的設計指標是否達到國家及上海市有關部門規定的要求。
(3)保證項目建成投產后能夠合理有效地利用水資源,降低企業運行經濟成本,因地制宜,以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上海市節約用水“三同時、四到位”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必須要求節水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要求。
社會投資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設計方案的審核辦事指南
一、辦理依據
(一)《市人大**會關于確認**規章設定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設計施工單位的核準等十二項行政許可事項繼續實施的決定》(市人大**會2004年6月23日通過)
項目名稱: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設計方案的審核
(二)《上海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市水務局或者縣(區)計劃用水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對月均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建設項目的節水設施,負責審核設計方案。
二、辦理范圍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供水企業自來水管網到達區域內月均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社會投資建設項目。
本辦事指南所指社會投資項目為《上海市社會投資項目審批**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進一步深化本市社會投資項目審批**實施細則〉的通知》(滬社審改﹝2018﹞1號)文中規定的社會投資項目范圍。
三、辦理權限
(一)市水務局負責市屬(包括本市中心城區、寶山區、閔行區)供水企業自來水管網到達區域內月均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戶的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設計方案進行審核,包括受理、審查、決定;
(二)各區水務主管部門(包括浦東新區、嘉定區、金山區、松江區、青浦區、奉賢區、崇明區)負責各區供水企業自來水管網到達區域內月均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戶的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設計方案進行審核,包括受理、審查、決定;
(三)臨港管委會和自貿區管委會按照具體委托管理事項,負責管理區域內月均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戶的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設計方案進行審核,包括受理、審查、決定。
四、辦理條件
(一)新辦的準予批準條件
1、符合《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城市中水設施管理暫行辦法》、《上海市供水管理條例》、《上海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上海市節約用水“三同時、四到位”管理規定》等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符合本市水務及供水、節水等規劃要求,同時可滿足建設項目用水需求且對周邊供水及今后用水發展無影響。
2、符合國家、行業及本市現行的有關技術規范、規程、標準。
3、節水設施評估報告內容***、采集或引用數據可靠、合理,分析方法正確,評估意見為合理。